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51五湖四取四海之财/通知公告2013-10-14 00:00:00来源: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开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1年立项资助的博士启动、自由申请项目,2010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1.即日起至11月7日:请各申请人自行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完成网上结题提交工作,提交网址为http://gdsf.gdstc.gov.cn/(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各学院完成审核工作,提交至学校。
2.11月24日前:学校和省基金办将分别完成网上审核《结题报告》的工作。
3.11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省基金办已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纸质材料(含专家组意见原件和附件)至本学院,一式2份。附件包括:(1) 《合同书》复印件,(2)项目发表的成果:标有省基金资助的论文首页和标注页、专利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4.12月2日前,各学院统一提交本学院的结题材料至学校。
三、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结题项目均需采取通信评审,相关事项如下:
⑴需填写《专家组意见》(附件3《结题报告》中的“表七 专家意见表”),原件提交。其中: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①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②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④验收专家为3名。
⑵《结题报告》中“表六 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具体明细请按照实际支出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进行数据核准,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2.重点项目必须采取会议结题验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可从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处获取。
2.鉴于往年工作情况,凡在规定节点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个人或学院,将会影响其将来限额项目申报名额的分配情况。
五、联系人:
张来策 85211103、18819816925(短号666925)、kyc10@scnu.edu.cn
夏天 85211103、18666090514
科技处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