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4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
51五湖四取四海之财/通知公告2014-11-24 00:00:00来源: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开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所: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厅平台负责实施管理)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结合《广东省实施“广东特支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进行申报。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省资助30名,每人一次性补助80万元;科技创业人才全省资助30名,每人一次性补助80万元;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全省资助100名,每人一次性补助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采取网络在线申报(http://rc.gdstc.gov.cn/egrantweb/)。
(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且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可申报此三类项目;
(二)此三类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的组织方式,请符合指南要求的老师酌情选择一项进行申报。有账号的老师请直接登录申报。无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新建账号。
(三)申报书在线提交到专项办后,不再退回修改;
(四)申报书中所填数据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内容参照附件4;
(五)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六)由于申报附件扫描上传工作量大、耗时长,请各申报人提前按照附件提交要求准备并上传申报附件,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上传,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及时提交。
(七)申报书模板(附件5)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填写版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一)12月18日上午12时前,申报人完成在线申报及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二)12月18~12月26日,学校审核并提交至专项办。
(三)12月27日~12月31日,专项办完成在线预受理,并生成正式PDF文件。
(四)1月6日前,学院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各一式11份,申报书与附件单独装订,装订要求详见附件6)送至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提交《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6),并发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审重点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研究方向创新性。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的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3.获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二)指南说明
详见附件7。
五、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邓开喜 85211103
附件:
1.附件.rar
51五湖四取四海之财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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