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计生办关于可再生育子女家庭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51五湖四取四海之财/通知公告2014-04-17 00:00:00来源: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开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我校教职工符合七种情况可再申请生育子女(详见附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计生工作,我们拟对全校教职工可再生育子女家庭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情况,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做好服务,今后对这些家庭不再进行每年二次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调查范围:
符合七种可再生育子女情况的、在编已婚教职工且女方45周岁以下已有子女的家庭。双职工的由女方填写。
二、调查形式:
教职工个人书面填写摸底调查表(见附件)。
三、交表时间:
请教职工个人填写后在4月25日前交单位计生兼职干部,单位收齐集中后在4月30日前统一交我们。(注:我院符合调查范围条件的老师将调查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郑晓敏老师邮箱adiziqi@163.com)
附件:可再生育子女家庭情况摸底调查表及说明
校计生办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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