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51五湖四取四海之财/通知公告2014-04-22 00:00:00来源: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开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科技处 2014-04-21]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协现组织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科技工作者。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名额:各单位实行限额推荐,我单位最多可推荐3人。
三、其他要求:
1.有意参加推荐的女性科技工作者请于5月9日前填写《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送交学校科技处(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
2.我校按照通知要求向省科协报送有关材料后,由专家评选并结合专访组的调研情况确定入选名单,编辑出版《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图书或光盘,分期分批在广东省科协网站、广东科技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杰出女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四、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科技处
2014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2014-04-21-kjc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协现组织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科技工作者。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名额:各单位实行限额推荐,我单位最多可推荐3人。
三、其他要求:
1.有意参加推荐的女性科技工作者请于5月9日前填写《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1份送交学校科技处(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
2.我校按照通知要求向省科协报送有关材料后,由专家评选并结合专访组的调研情况确定入选名单,编辑出版《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图书或光盘,分期分批在广东省科协网站、广东科技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杰出女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四、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科技处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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